关于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30502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3日收到的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宁01执2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位于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抵押物清单,合同号:ZGHT21100001420210800000001)。
二、查封期限为叁年,自2023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止。
查封由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