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瑞祥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30日收到的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豫0481执121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查封河南瑞祥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全部生猪、树木、机器设备、空调、龙门吊、电脑、办公用品、大棚、仓库等全部地上附属物。

二、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查封河南瑞祥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现办公楼路西侧蔬菜生产基地内的全部大棚。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起至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