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上县金牛牧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90506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30执68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汶上县金牛牧业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830773155119W)的汶工商抵登字(2017)028号钢结构厂房。

二、查封期间为二年(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

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该厂房的买卖、转让、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汶工商抵登字(2017)02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