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翱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10701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5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晋0107执恢1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山西翱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证号:夏工商抵登字(2014)11号、夏工商抵登字(2015)12号)。

二、以上财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夏工商抵登字(2014)11号、夏工商抵登字(2015)1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