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天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30421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8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283执恢21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天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的动产,详见附件。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止)。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businessCommonController/lookUploadImg.do?imgName=d85b4d56-26b5-4cde-8bfa-2075e3123031.pdf&contentId=notice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