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61000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6日收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01执恢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宁夏万和利煤炭有限公司在小泉煤矿和罗花崖煤矿内的机器设备[于吴忠市工商局抵押登记编号为吴工商抵押字(2016)05号、(2017)01号]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吴工商抵押字(2016)05号、(2017)01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