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豫北中运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4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1执8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豫北中运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编号41082019004406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全部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2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为上述动产办理过户、转让、质押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4108201900440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