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郓城县宏海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80707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2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725执保7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郓城县宏海纺织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自络机3台、粗纱机2台、细纱机36台、并条机3台、梳棉机8个、除尘设备、除尘机1套、青花机1台]。机器设备予以查封;查封详情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6年4月16日至2028年4月15日。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