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化市神垒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5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2执24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遵化市神垒门业有限公司名下拥有的用于借款抵押的机械设备予以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1日止。查封期间未经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转让、抵押、赠与、毁损、过户等处分行为。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遵化市神垒门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