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7执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若干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12)。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7日起至2023年3月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