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鑫汇东盛铁路车辆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4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2执恢2419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鑫汇东盛铁路车辆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古工商(2014)抵登字第47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古工商(2014)抵登字第4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