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永鑫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702396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0982民初3899、3900、3966、39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山东永鑫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钢结构资产1幢(面积9792)平方米,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2022.9.7-2024.9.7,(两年)。

查封由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