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坤达铸铁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2执恢1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坤达铸铁管有限公司名下供料系统、高炉系统等机器设备111种576套/台、批、个(详见《查封财产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