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宝隆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7日收到的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豫0802执恢2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宝隆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1、PU/PVC干式合成皮制造机一套。2、环保水性生态合成革生产线一套。3、SY-4rPVC亚延线一套。4、PVC镜面对钻转移压纹机一套。5、三版印刷机一套。6、PVC针式发泡剂一套。以上设备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二、查封期限叁年,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查封由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