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261500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1执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四套,包括酸性水汽提(硫磺)装置一套、污水处理装置一套、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一套、110KV变电设备一套(详见财产清单)。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2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