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青如意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1日收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兵08执保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高青如意纺织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序号1—29项)。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查封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