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梨树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30601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5日收到的辽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021执恢1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梨树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查封限额以(2022)辽1021民初19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贷款2750914.41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扣除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钢材成交金额2658362.304元为限。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4年4月25日—2026年4月24日止)。
查封由辽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