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天鹿重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5日收到的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213执13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天鹿重工有限公司名下设备编号为辽ABF697流动式起重机。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4月25日--2023年4月24日。
查封由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