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隆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50915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7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181执保15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河南隆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详见查封公告)。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公告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