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61055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2日收到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811执55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宁港宁纸业有限公司院内机器设备三宗:【济任工商抵登字(2018)18号】、【济任工商抵登字(2017)62号】、37082019014098号。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查封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济任工商抵登字(2018)18号、济任工商抵登字(2017)62号、3708201901409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