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3602084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3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402执846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永诚110KW变电站”的全部设备:63000KVA变电器3台、110KV输电线路由220KV柏林站出线(全长8.6公里)、双回路同杆架设、导线型号为300m²*2双分裂双回、10KV出线34路、35KV出线5回;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2月27日起至2028年2月2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或抵押。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