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易县亿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00903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8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04执372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米易县亿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米易县湾丘彝族乡昔街(成都军区农场内)24万吨原矿;
二、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米易县亿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米易县湾丘彝族乡昔街(成都军区农场内)全部生产设备(设备明细附后)。
三、上述两项续行查封、冻结期限均为二年(2023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6日止)。在续行查封、冻结期间未经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损毁、转让、抵押、变卖,不得办理过户手续,不得对被查封、冻结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明细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