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杰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5709058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31日收到的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503执589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杰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给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东河工商抵登字【2017】11号项下的机器设备等全部动产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
查封由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东河工商抵登字【2017】1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