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40900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6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5执恢2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资产(详见设备清单)。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2月20日起至2027年12月19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