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联发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114008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5日收到的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川14执字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联发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