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天祥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80807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6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辽01执7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天祥钢铁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查封明细附后)。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明细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