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580343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14日收到的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111执43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厂房内的机器设备(1.经编机 RSJ43/1B,2台,权利证书编号为08485363-08485365、08485359;2.经编机RSJ56/1B,1台,权利证书编号为08472227-08472228;3.经编机MRS4'92 24E 150",2台,权利证书编号为1303317;4.经编机 RJPC4F-NN 24E 190",3台,权利证书编号为1303317;5.全电脑多梳栉提花经编机XGHF43/1/26,4台,权利证书编号为00125942-00125945/00666600-00666603)。
二、上述动产查封期限二年(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1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及其他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的有关手续;轮候查封的,查封期限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计算。
查封由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