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乐峰粮油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4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1执436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襄阳乐峰粮油有限公司所有的乐峰粮油日产600吨大米成套加工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4年3月9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