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669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5) 0176号、 广工商抵登字(2015) 0230号、 广工商抵登字(2016)016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27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3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 0357号、 广工商抵登字(2017) 0247 号动产抵押证书项下的财产。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 2021年1月6日起至2023年1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