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票集富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080303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19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711执保3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北票集富工贸有限公司现存放于锦州集信实业有限公司处(锦州市太和区合金北里6号)五氧化二钒32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