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00601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2日收到的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4)沪74执保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金融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名下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登记证明编号:22607057002825039124)。

二、正式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轮候查封期限自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两年。

查封由上海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