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梧州市万凌水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9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桂0406民初161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对广西梧州市万凌水泥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械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清单)予以查封,查封价值为3630000元。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1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