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70807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8日收到的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闽0427执75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名下139台/套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350427160008-1)。
二、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动产的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三、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时间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50427160008-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