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81100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8日收到的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11执3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对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在被执行人施某某、李某某未清偿范围内并以约定的6.19亿为限;
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3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止;
三、冻结期间,禁止被执行人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收取或处分该应收账款,禁止被执行人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向被执行人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清偿。
查封由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