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11日收到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2021)黑7104执恢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附属设施40套(件)。
二、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办理被查封财产的转移手续,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的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3日止。
查封由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