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富国工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80726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22日收到的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西执字第26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市富国工贸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证号:15612022320150001,1台/套。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9月3日至2027年9月2日)
查封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561202232015000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