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4818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8月21日收到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26)桂71执保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2538套(台、辆)设备[详见抵押合同编号:GXGT-TC-1(2021)-009-(2022)项下《抵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8月20日至2028年8月19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财产清单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