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河天裕生物质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500601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4日收到的柳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吉0524执1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柳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柳河天裕生物质有限责任公司(柳河龙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设备及动产质押登记编号为0435柳201504121007号证书内的所有设备:水解冷凝器1台,糠醛分离器1台,精制斧1台,水解冷凝器1台,水解锅6个,N2071服务器1台,打印机1台,上料输送机1台,斗式提升机1台,粉碎机1台,精醛罐2个,蒸馏冷却器2台,轻组分罐2个,初馏塔2个,毛醛计量罐6个,毛醛锅炉2台,冷凝器1台,分离器2台,蒸发器3台,共38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2023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2日止。

查封由柳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0435柳20150412100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