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60238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902民初3872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告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宗,查封价值为2300万元。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
三、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等事项。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明细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