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530100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9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沈法执字第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备、财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3.7.12-2025.7.11。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