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平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1执25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平顶山平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对平顶山至临汝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

二、期限三年,自2022年2月14日起2025年2月13日止。

冻结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