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辉县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9日收到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新中法执字第35-1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辉县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机器设备,详见(2010)新中法执字第35-11号查封清单项下的共计二十套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1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

查封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