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60560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1日收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津0116执恢6031号”《协助公示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中医院所有的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品牌:东软,型号/规格:NeuAngio30C,数量:1台,序列号:N30C20110037。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7年7月10日止。自查封之日起,上述设备不得进行动产抵押。

查封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