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达道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4月9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02执保2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立即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鞍山达道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自2021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5日。

查封价值以400万元为限。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pdf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