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2513004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124执保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厂区的机器、设备等财产,查封财产具体如下:
1、铁制瓷砖砖托1200个;2、铁制车棚2个;3、抛光车间内钢结构小库房1处;4、抛光车间后磨水路管道(长度250米);5、环能风机及排风机配套电机共计4台;6、空压机设备4套(单套均含压缩机、电机);7、窑炉车间电动机4台;8、铁质遮雨顶棚一处;9、球磨机上减速机及电机10套(单套包含 1-台减速机及1台电机);10、釉线设备1套(包含全线线架150米);11、3.5吨叉车一台;12、榨泥机平台铁质横梁、铁板、铁质梯子;13、抛光车间抽水设备1套(包含1台45KW抽水泵、3台18.9KW抽水泵、电机及管道);14、窑炉车间内窑炉控制室1处。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5日起至2027年2月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