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603071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6日收到的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1102民初107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告衡水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的机器设备,具体设备名称详见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7年12月5日止。

三、到期自动解封。

查封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表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