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安稳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815036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23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桂1002执保36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安稳铝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详见附件小微担保抵字【2022】第897号抵押物清单。

二、期限为三年,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起至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终。

三、查封期间,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处分上述已被查封的财产。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小微担保抵字【2022】第897号抵押物清单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