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平晶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60200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8日收到的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8执5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申请人滦平晶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详见查封物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