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15执保5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齐鲁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1条味精生产线,包括制糖车间(主要是淀粉储备罐、喷射器、层流罐、糖化罐等),发酵车间(主要是130立方的发酵罐12个、10立方的种子罐8个、等电罐、离心机等),精制车间(主要是10个结晶罐、10个综合罐、离心机、筛选机等),硫酸铵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包括电机2个、玻璃钢罐3个、出渣机2台、硫酸铵蒸发器1台、离心机室1间等)。

二、查封期限为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