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润区金航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0901006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14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205执恢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润区金航钢铁有限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
二、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增补查封第一项查封财产的配套附属设施。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8年1月12日止。
四、原查封案号为(2017)冀02执恢532号,本执行案件与原查封案号为同一案件。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月